大商所發〔2024〕514號
各會員單位:
根據《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》,經研究決定,自2024年11月25日(星期一)結算時起,焦煤期貨合約投機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證金水平分別由20%和15%調整為12%。
對同時滿足《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》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規定的合約,其交易保證金按照規定交易保證金數值中的較大值收取。
請各會員單位做好對客戶的風險提示工作,加強市場風險防范,確保市場平穩運行。
特此通知。
大連商品交易所
2024年11月21日
上一篇:【轉發】關于調整焦煤期貨合約交易限額的通知
下一篇:關于調整焦煤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