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辦公室 發布日期:2025-02-14
打印此頁
鄭商函〔2025〕120號
各會員單位:
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結算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五條規定,經研究決定,自2025年2月17日當晚夜盤交易時起,燒堿期貨2503、2504及2505合約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。
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品交易所
2025年2月14日
上一篇:關于調整焦煤期貨品種相關合約交易手續費的通知
下一篇:關于調整燒堿期貨品種相關合約交易手續費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