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辦公室 發布日期:2025-03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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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商函〔2025〕193號
各會員單位:
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第九條規定,經研究決定,自2025年3月12日結算時起,菜粕期貨2505、2507、2508、2509、2511及2601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9%。
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,仍按相關規定執行。
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品交易所
2025年3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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